悬赏46万!市民中了483万大奖,却被判刑

2019-02-16 16:08 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

  483万彩票大奖遭彩票店老板冒领!

  李永志申请执行潘攀、王文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被本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公开发布。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强化司法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潘攀,男,汉族,1985年11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阜阳市颍河西路东方第一城5号楼三单元406室,身份证号码341204198511060817。

  被执行人:王文军,男,汉族,1982年4月6日出生,住安徽省阜南县焦陂镇徐棚村刘东队5号,身份证号码342127198204065431。

  未履行标的额:4652687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事项:举报被执行人潘攀、王文军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本院根据举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本院承诺:1.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2.实际执行到位后,悬赏金优先支付。

  举报电话: 0558--2176877

  联系人:戴法官李法官

  潘攀、王文军,

  大家对这两个名字有没有印象?

  还记得阜阳那起轰动一时的彩票冒领案吗?

  //案件回顾//

  ↓↓↓

  2012年12月11日,李某通过电话委托彩票店老板潘攀帮助购买打印2012146期双色球彩票同日21时30分,该期彩票开奖,李某委托潘攀购买的彩票中奖了。当他来到彩票店领票时,却被告知没帮他买彩票。

  蹊跷的是,这张彩票是李某报出选定号码和条件,让潘攀通过“缩水软件”出号的,中奖人却是潘攀的亲戚王文军。

  李某认为,潘攀和王文军共同冒领了他的彩票奖金,后以委托合同纠纷案为由起诉两人。

  经审理查明,潘攀向李某隐瞒该彩票中奖的事实,将该中奖彩票交于王文军,让王文军作为该中奖彩票持有人领奖。2012年12月13日,王文军领取了李某中奖彩票奖金,将该笔款取出后藏匿。

  2014年3月2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潘攀与王文军共同返还李某涉案彩票中奖奖金人民币4839775元。王文军、潘攀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予以维持。

  判决生效后,王文军、潘攀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李某向阜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10月14日,阜阳市中院对该案立案执行。

  2015年1月9日,该院对潘攀执行拘留,由于王文军下落不明,同年1月26日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协助查控。

  2015年3月17日,阜阳市中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4月8日,阜阳市中院以王文军与潘攀将彩票款隐匿、转移,拒不执行该院判决,已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潘攀、王文军陆续到公安局机关主动投案。

  至于彩票款去向,王文军称,其以现金支取方式领取大额中奖彩票款后,部分捐赠,部分经营亏损,主要钱款在上海赌博输掉,还有出借给赌博人员,小部分剩余钱款被吃喝挥霍花掉。

  但王文军不能指认出赌博地点,无法联系赌博人员,找不到借条,找不到其在上海租房居住地点,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做生意没有相关租赁柜台协议。

  2017年5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文军、潘攀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颍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控方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文军隐匿、转移财产,但是从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而言,控方证明王文军领取彩票款,完成了举证责任,而王文军不能对此巨额奖金的去向作出合理说明,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

  无论其是否收到法院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其明知自己已败诉,应承担还款义务,拒不配合执行,在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仍然没有如实供述中奖彩票款的去向,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形,应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法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文军有期徒刑4年,判处潘攀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王文军、潘攀不服,提出上诉。阜阳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种人!

  必!须!好!好!对!付!

  请知情人踊跃举报他们!

  帮助法院找出这两人藏匿、转移的财产

  你还可以得到一笔赏金!

  小编刚刚粗略算了一下

  赏金是执行到位金额的10%

  4652687元*10%

  what?最高赏金能达46.5万元!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