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和刘某都是外地人,两人在胶州打工认识,并一起生活了12年,两人虽生育一个儿子却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夏某认为自己付出的更多,因此更加无法忍受刘某偶尔的轻慢,两人也因此有了嫌隙。两人发生矛盾时,夏某会动手,这也因此埋下了悲剧的种子。2017年12月的一天,夏某和刘某再次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夏某盛怒之下将刘某杀害,自杀未遂后报警自首。近日,记者从胶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处了解到案件的详情。
疑心生暗鬼家暴升级
“第一次见到夏某,感觉他眼神空洞,仿佛已经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留恋。”胶州市检察院孙检察官是最早接触到这起案件的人,据介绍,夏某和刘某在一起12年了,有个10岁的儿子。但两人一直没去领结婚证。平时,夏某打零工维持一家的生计,刘某偶尔在家做点儿加工活儿,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打麻将上。虽然日子过得不宽裕,两个人也会有个小打小闹,但好在还算相安无事。没想到,两个人竟然最终闹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矛盾的起因只有四个字:疑似出轨。
2016年有好多天,夏某发现刘某对自己的态度突然冷淡了不少,每天打完麻将回来,也不跟自己说话,上床倒头就睡。一次,两次,三次……夏某的心里犯嘀咕:是不是在外头有人了?整天出去打麻将,不是为了去私会别的男的吧?越想,夏某心里就越难受;越看,觉得刘某越可疑。但他又一直找不到刘某“出轨”的证据,只能不停地质问对方。甚至刘某和男邻居打个招呼,都会被他呵斥一顿,两人为此争吵不断。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个人由单纯的争吵升级为大打出手,甚至拳脚相加。长久的争执和怨恨慢慢吞噬掉了两个人多年的感情。
“保证书”无法保证感情
2017年春天的一天,两人又为了有没有外遇一事吵了起来。说不过刘某,夏某一怒之下,随手从工具袋里抓了个东西,朝刘某的头上砸了过去。刘某的头立刻肿了起来。一气之下,刘某带着孩子摔门离去,跑到姐姐家去住。
等冷静下来后,看着空荡荡的房子,夏某有点后悔了。他思前想后,决定去劝刘某回家,可去了很多次都没成功。夏某想儿子想得要命,无奈之下,只能按刘某和她姐姐的要求,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书上要求夏某以后不许喝酒,家里的钱全部交给刘某保管。签字后,夏某才把刘某给哄回了家。
好不容易一家人团聚,该吸取教训,好好过日子了。可夏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他认为《保证书》里罗列的内容都是针对自己的“霸王条款”,比如不让自己喝酒,家里的钱都得交给刘某管……“这都是刘某姐妹给我设的套儿!”说到这里,他的情绪突然产生了强烈的波动,一度空洞的眼里竟然冒出了怒火。
情绪失控酿成命案
悲剧发生在2017年12月的一天。那天,夏某像往常一样,早早起来,给刘某和儿子做好了饭,然后就赶去劳务市场找活。刘某则把儿子送去上学。
等了大半天,夏某没找到活儿,就早早回了家。一推开门,见到刘某在化妆,就随口问了句:“又出去打麻将啊?”刘某没有理他,一边化妆一边嘟囔着什么。夏某看在眼里,心里的火“噌”的一下就起来了:“我早出晚归,累死累活地养着你们娘俩,你倒好,吃我的喝我的,给我脸色看,还跑外面去找男人!”两个原本关系就紧张的人,又开始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
吵了半天,刘某起身往外走,却被夏某一把抓住了手腕,拽倒在床上。刘某拼命反抗,企图挣脱,夏某偏不松手。两个人就这样扭打起来,从床上摔到地上……撕扯中,夏某顺手摸出床底下的铁管,向刘某身上挥去。刘某赶紧一闪,转身抢过铁管。本以为躲过了一顿皮肉之苦,没想到气急败坏的夏某竟然一扭头,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了锋利的刀……
夏某告诉检察官,他当时只是想吓唬吓唬刘某,就拿刀指着她,问那个和她厮混的男人是谁?没想到刘某不仅不承认,还数落夏某的不是,夏某情绪失控,拿着刀往刘某身上捅刺。
夏某自己大脑里一片空白,手中的刀也只是机械地运动着,一下、一下、一下刺向了刘某。这样的动作不知道重复了多久,夏某突然清醒过来,看着一地的鲜血,他赶紧去拍打刘某的脸,却发现刘某已经咽气了。
夏某慌了,自己杀人了!他灌了几大口白酒,咬着牙,在脖子上硬划了两刀,心想,干脆死了算了!可无意中,他看到了照片上儿子的笑脸……不行!不能让儿子成为孤儿!夏某赶紧挣扎着起来,找了两块毛巾扎紧刀口,又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打了个包,去学校接了儿子,连包带人全部托付给了一个朋友,谎称自己要去找刘某回来,让朋友帮忙照顾儿子……安顿好儿子,夏某又回了家。不知过了多久,夏某回过神来,下定决心打110报警。
在审讯过程中,夏某仍然坚持认为妻子刘某出轨,即使在失手捅死妻子后,他仍想着要去找那个臆想中的“第三者”。最后,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交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审被判处死缓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夏某提起公诉,青岛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因家庭矛盾纠纷与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单刃刀捅刺被害人胸部等要害部位十数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关于夏某及其辩护人所提被害人与其他男性保持两性关系,对引发本案存在一定过错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夏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余年,并育有一子,其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猜测被害人还与其他男性保持性关系,继而持刀杀人,手段特别残忍,被害人不存在过错。该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经查,被害人近亲属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夏某也未实际补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其有自首情节,系初犯,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判处死刑,可不须立即执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延伸 远离家暴,需要信任和沟通
孙检察官告诉记者,他经手过不少家庭矛盾的案子,寻根究底,很多都是“信任和沟通”的问题。两个人选择在一起是因为爱,但这份爱不是自私和占有,而是信任和包容。当面对问题和矛盾,两个人不能猜疑,更不能恶语相向,而应心平气和地沟通,用爱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据了解,近年,关于家庭暴力的诉讼主张被认定的比例呈上涨趋势,因家暴被认定而判令赔偿的标的额呈上升趋势。涉家庭暴力纠纷民事案件呈现出了不同于其他类案件的普遍性、反复性、私密性。大量涉家暴民事纠纷案中当事人主张遭受的家庭暴力超过3次以上。
据分析,除了感情因素外,大量涉家庭暴力民事纠纷案件背后都会牵连出较为复杂的多个原因:
首先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公众的传统观念中,很多时候会将在家庭内发生的暴力行为归为道德范畴调整的情形。对其性质的认识多归于夫妻吵架中的“不冷静”、家庭成员间的“小矛盾”等。在涉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中,一些施暴当事人接受法官询问时也会显露出不以为意的态度,并不承认施暴是违法行为。部分当事人存在观念错位,对三纲五常等传统伦理道德的理解扭曲,缺乏关于性别平等的基本认识,认为对方只是婚姻关系中的附庸或从属。
其次是法律意识过于淡薄。一部分案件中当事人诉讼主张得不到支持的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意识不强,维权行动力较弱。
再次,多因一果,破窗效应。引发纠纷较为普遍的情况如吵架、酗酒等,所反映出来的个体原因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价值观不合,没有形成深厚的感情基础。这就导致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特别是配偶间缺乏良好沟通,对事物认知存在明显分歧,久而久之,矛盾升级,演变成暴力行为的发生。二是性格不健全,情商、逆商不足。在面对诱惑、较大的经济压力、社会竞争压力的时候,长期压抑,缺乏疏导,酿成戾气。三是原生家庭带来的心理扭曲和行为方式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