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

2019-01-29 17:30 来源:青岛日报

  1月29日下午,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可宣读中央、省委关于青岛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任职的决定。中央批准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免去张江汀同志的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张江汀同志另有任用。

  王清宪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7.09,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1990.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6.05,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2000.01,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2004.09,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2006.02,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2008.01,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2008.04,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2011.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2011.04,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4--2013.02,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2013.03,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3.03--2016.05,山西省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2016.11,山西省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2017.11,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2017.12,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2--2018.04,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2018.04--2018.05,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秘书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2018.05--,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省社科联主席。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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