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公司老总外逃时
委托前妻转移资产,
不想却遭遇电信诈骗
被骗一千多万
……
这个出逃老总叫储士林
位列百名红色通缉令第79位
原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1月15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第五集《筑坝》播出,在这集压轴大戏中,无论这些红通人员如何施展招数,终究难逃密织的天网,牢筑的堤坝,结果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储士林(假名“储鸿君”),男,1957年1月26日出生,安徽省霍邱县人,“百名红通人员”第79号,原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2年7月他前往加拿大,听说国内对他立案调查的消息之后滞留不归。
追逃工作组发现储士林外逃之后,他的一个国内账户,曾经将一千万人民币转移到了前妻许建红的账上,随即许建红把这一千多万分成很多笔,转给了很多人。
魏念波(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转了二百多笔。每一笔都是49999块钱,而且在同一个时间,每个人的名字都不一样,出去的。
中央追逃办协调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和公安部门展开调查,这一千万的去向很快被查清了,不过是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
于吉松(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时任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工作人员):
调查发现,许建红经历了电信诈骗,这个钱被电信诈骗集团给骗走了。
随着防逃力度的加强,向海外转移非法所得的渠道被大大压缩,储士林的资金来源彻底被斩断。
储士林:
我那个VIP卡,银联卡在国外可以刷购物的,一刷刷不出来了。完了一查银行,说你的卡给封了。
因为要还房贷,再加上带到海外的资金不多,储士林无奈之下,在多伦多一家华人超市打起了工。
杨兰平(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
对这些贪污腐败分子,你无论钱藏到哪儿,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我们有这么一套完整的一个体系,国际上的一个体系,来治理这些东西。
贪污挪用4000余万元
储士林,男,1957年1月26日出生,安徽省霍邱县人,系原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04年间,储士林伙同罪犯黄启峰分别利用各自担任青岛安华发展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属于青岛安华发展公司的两处房产隐匿后分别据为己有,房产价值共计人民币100多万元。但只是冰山一角。
2009年,储士林等人将转让土地使用权分得的11660平方米的房产归入其控股的非国有公司青岛安华实业有限公司。该11660平方米的房产被以青岛华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全部售出,实现销售收入1.02亿余元,纯利润7000余万元。储士林涉嫌贪污4000余万元。
移民出逃 成百名红通督捕对象
▲储士林在逮捕证上签字
2012年7月23日
青岛市检察院在协助山东省检察院办理李某(青岛商业网点集团总经理)行贿一案中,发现了储士林、黄启峰涉嫌贪污线索,并于当日指定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管辖,李沧区检察院也于当日以涉嫌贪污罪对储士林、黄启峰立案侦查,并将黄启峰传唤到案。侦查中办案人员获悉,2010年,储士林及其家人通过投资移民早已取得加拿大枫叶卡,并获得长期居留加拿大资格。同时发现,储士林已于前一日即2012年7月22日,持普通护照E00855407出境至加拿大探望儿子储某。
2012年7月24日
李沧区检察院决定对储士林、黄启峰拘留并对储士林开展网上追逃。
2012年8月7日和11月2日
青岛市检察院决定逮捕黄启峰和储士林。
2013年5月20日
针对已查清的部分犯罪事实,李沧区检察院以黄启峰涉嫌贪污罪向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19日
青岛市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国际刑警组织向储士林发出红色通缉令。
2013年11月8日
国际刑警组织向储士林发出红色通缉令。
2013年11月19日
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黄启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14年
山东省检察院部署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后,将储士林列为专项行动重点督捕对象。
2015年4月
中央追逃办继续将储士林列为首次公布的百名红色通缉令重点督捕对象。
2016年1月
山东检察机关成功劝返潜逃加拿大五年的“百名红通人员”79号嫌犯储士林回国自首。
釜底抽薪压缩嫌疑人境外生存空间
经侦查发现,储士林的儿子、儿媳和前妻许建红经常回国,回国目的之一就是向加拿大汇款,说明他们还有检察院没有掌握的账号和比较充裕的资金,储士林等人依靠此资金可以在加拿大过比较舒适的生活。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院不断压缩储士林在加拿大的生存空间,同时启动遣返工作,为劝返创造条件。一方面,对储士林及其亲属和相关公司的所有青岛及北京、安徽等地的银行账户、房地产进行了查询,对有关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限缩其生活来源,并对可疑财产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追查。
目前共冻结储士林个人及相关公司的银行存款5600万元,查封相关房产26处(套)。另一方面,及时对其儿子储某、儿媳孙某和前妻许建红采取技侦和边控措施,限制出境。2015年8月,检察机关成功阻止许建红和孙某出境,其儿子储某也不敢回国,为后来许建红到案奠定了基础。此外,检察机关还协调公安部门向公安部报送了商请遣返储士林的相关材料。
在取得许建红为储士林提供资金的确切证据后,检察机关于2015年11月12日及时对许建红立案侦查,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及时获取并固定其犯窝藏罪的有关证据,使其顺利被决定逮捕,从而切断储士林国内经济来源。
内外交困出逃5年后回国投案
青岛市检察院在第一时间商请公安机关对储士林及其前妻许建红、儿子储某、儿媳孙某进行了监控监听,随时掌握储士林近亲属动态,及时收集储士林在加拿大的相关信息。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前期证据,办案人员发现储士林前妻许建红涉嫌窝藏罪的线索。围绕以上线索,通过查询许建红所有银行存款来源、去向,尤其是向境外汇款的去向,查明了许建红向储士林提供资金的确实证据,为后期追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许建红到案后,检察院通过其律师把其涉嫌的罪名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传达给储士林,对其施加巨大的心理压力。许建红在看守所里直接和储士林通话,现身说法,讲述检察机关是如何理性司法、依法办案的,打消其疑虑和恐惧。在审讯许建红期间,办案人员通过许建红的电话直接和储士林通话,对其讲政策、法律和我国目前追逃的大环境,表达将其缉捕归案的信心和决心,也警示其要算好亲情账和经济账,劝其认清现实和形势,回国归案是最佳出路。
在办理许建红案中,检察官了解到,储士林一直和其青岛公司的法律顾问李某以及北京公司的法律顾问张某保持密切联系。李某和张某都是储士林的老乡,案发后储士林曾委托这两位律师来调查分析案情,提供法律意见。此时,李某和张某成了储士林在国内最信任的人。办案检察官多次和两位律师沟通,了解储士林的思想动态,逐一分析当前国际追逃追赃的大环境、法律的修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及亲人离散或被关押,或被限制出境、财产被冻结甚至可能被没收等现实情况,指出及时回国投案是储士林的最佳出路。在律师的参与协助下,储士林终于明确表态回国意愿。
2016年1月4日,律师李某转道加拿大和储士林见面后,打电话给检察官说,储士林现在身体欠佳,查体初诊为肠癌,正在复查,储士林愿意回国投案。
▲储士林接受办案检察官讯问
为确保接收押解工作万无一失,办案人员认真制定工作预案,报山东省检察院同意后专门成立了接收押解组,2016年1月29日提前奔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熟悉环境,并对接收押解工作进行了实地预演。2016年1月30日16时50分,加航CA031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徐徐降落,押解组成功将储士林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