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月16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南宁市人社局了解到,一家在南宁市开展项目建设的外地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近日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为南宁市首例。南宁市相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这家公司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2017年10月起,陆续有100多名劳动者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称一家浙江施工企业拖欠其在南宁一个项目工地工作的工资。经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调查,这家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且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经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公司仍不支付,南宁市人社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为进一步惩治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拖欠工资严重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2018年12月底,南宁市人社局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将这家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该公司都将依法受到限制,实现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