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求安乐死丈夫女儿女婿看她毒发身亡 法院判了

2019-01-16 10:02 来源:都市快报

  他们是亲朋好友眼中的"好丈夫、好女儿、好女婿",他们边打工边照顾身患重病的妻子、母亲没有半句怨言,然而,最终,女婿买来老鼠药,丈夫把装有红色液体(药水)的瓶子拧开递给了她,女儿和他们一起看着她服下了老鼠药……

  去年5月,三人因故意杀人罪在台州路桥法院受审,被人们称为“安乐死”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作为死者冷某的亲属,对她具有扶助的义务,但女婿、丈夫在她提出自杀请求后却为其提供帮助,冷某服毒后,丈夫、女婿和女儿亦未尽救助义务,放任冷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冷某的丈夫和女婿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女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死者的丈夫和女儿痛哭流涕,陪审员也是跟着数度落泪,唯独承办法官始终“冷面无情”,真的是如他在庭后所说的“自己是铁石心肠”吗?

  昨天,此案的承办法官——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夏俏骅首次讲述了自己的办案心路。

  法官办案手记

  对基层法院的法官来讲,故意杀人案并不是经常能碰到的,特别是既遂的案件,可能十几年都碰不到一件。而我接手的这一件故意杀人案中,却蕴含了太多的悲恸与无奈,让我从一接手就陷入了超出单纯法律层面的思考之中……

  ◆◆庭前◆◆

  这是台州首例因“安乐死”

  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

  这是一起典型的“安乐死”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死者是一冷姓中年妇女,生前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多种疾病,由于大剂量激素治疗等原因,导致其体重暴增(从90多斤暴增到150多斤),骨质酥松,又由于意外摔断了腿,只能卧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由其大女儿和大女婿照料。

  在治疗及此后的卧床养病过程中,死者逐渐产生厌世的情绪,多次要求女婿帮其购买自杀所用的老鼠药。

  终于,在2017年8月27日,女婿买来了老鼠药,并在次日将死者丈夫也接到其居住的地方。

  死者当着丈夫、女儿、女婿的面将老鼠药服下,而此时,三个被告人跪在床前恸哭,却没有采取阻拦或救助的措施。

  服药后的冷某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要求女婿载其到外边转转,女婿载着死者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行驶了数个小时,待其将车停靠,想要了解丈母娘状况时,发现她早已停止了呼吸。

  这是台州市第一起因“安乐死”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仔细翻阅完案卷,如何对本案准确量刑成为了工作的重点。

  在当今中国,“安乐死”这个词还是过于敏感。

  ◆◆庭审◆◆

  冰冷的法庭,也有人心的温度

  2018年5月21日下午,庭审在路桥法院第三法庭进行。

  从庭审一开始,女婿就将起诉书摊开拿在手上,在核实被告人身份环节,他回答自己的身份情况时,都要先看一下起诉书,明显可以感觉到他内心的焦虑和紧张。

  丈夫,或许是由于生活的不易,不到五十岁,就已经有点佝偻。

  女儿,可以看出她精神不振,回答问题的声音很小,一直不敢直视审判席。

  庭审按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举证、质证,案发的过程清晰地展现在众人面前,经过死者小女儿等证人出庭作证,三被告人在死者患病期间给予充分照顾,不但将大部分的收入用于给她看病,还向亲戚借钱看病的事实也得到充分的印证。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一份精彩的公诉词,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及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并对被告人情虽可悯,但罪不可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在女儿自我辩护开始后,她压抑多日的情绪终于逐渐爆发出来,当庭痛哭流涕,回忆了母亲在发病治疗阶段遭受的痛苦,忏悔了自己面对母亲自杀却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并哭诉了自己家庭遭受的痛苦及目前教育叛逆期儿子面临的困境。

  在她宣泄着情绪的时候,她的父亲像一个认错的孩子似的双手交叉,低头垂听;丈夫站在庭上轻轻抹泪,并在法庭提醒她控制情绪的时候,伸出左手,轻轻地拍了拍妻子的后背。

  当时,整个法庭笼罩在一片复杂的情绪之中,这情绪包含了自责、无奈、悲恸、甚至绝望,让法庭上的所有人都被这种真实的感情所感染。

  庭审结束后刚回到办公区,就有同事来问我有没有在庭上掉眼泪,我半真半假说了一句:“我可是‘铁石心肠’的。”

  过不了多久,一个参与庭审执勤的法警发了一条朋友圈:“今天的庭审,心塞了!”

  事后,回看庭审录像时发现,坐在自己两侧的陪审员当时都流泪了。

  我真的铁石心肠吗?我只是没有时间让这种情绪涌上来,我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控制被告人的情绪,将庭审进行下去,查清案情。

  在庭审中,女婿轻轻拍了一下妻子的背的那一秒,我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内心波动。

  案发后,考虑到女儿有自首情节,以及考虑到他们尚未成年的儿子需要人抚养等因素,她获准取保候审,而女婿被捕后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里,这应该是两人被捕后,时隔大半年后的第一次见面,他的这一细小的动作,让我感受到一种夫妻之间在困境中仍相互扶持的情谊。

  就像我在法庭上开导女儿尽量控制情绪时所说的,“即使站在冰冷的法庭上,也要相信人们内心的温度。”

  ◆◆判决◆◆

  这一刻,我终于可以舒出一口长气了

  这个案子的事实非常清楚,难就难在如何量刑。

  我曾假想过,如果是一般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之所以这样假想,其实就是在考虑他们的行为是否具有可宽恕性。

  在查清的事实中,死者的女儿、女婿、丈夫在死者生前一直对她是尽心照顾,甚至借钱治病,而且死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也曾有过抗拒治疗的情节,这些都成为量刑依据之一。

  庭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合议,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合议庭成员都认为他们触犯了现行刑法,也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不相符,对三被告人应当定罪处罚。

  在对被告人具体判处的刑期上,合议庭成员也达成了一致,但对刑法的执行方式上,合议庭成员却产生了犹豫。

  故意杀人是严重罪行,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在实践中并不多见,突破这种惯例需要很大的勇气。

  而本案是协助亲人“安乐死”的案件,本身就非常敏感。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国对“安乐死”的讨论还是很忌讳的,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是否会让社会产生鼓励此种行为的错觉?另一方面,若对被告人收监执行刑罚,是不是符合谦抑、审慎、善意的刑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已遭受巨大痛苦的被告人家庭成员是否公平?对终结这个家庭悲剧是否有利?

  经过慎重的考虑,合议庭成员最后一致认为,考虑被告人与死者的特殊关系,被告人在死者生前悉心照顾,死者系自杀身亡等情节,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宣判日期定在2018年6月1日。

  一大早,我来到办公室,对判决书进行了最后一遍校对,心中五味杂陈,开庭时三被告人对前途迷惘,对生活绝望的神情又一次出现在脑海中,如何才能让他们真切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尽量走出心理的阴影,经营好家庭呢?

  静下心来,我给三被告人写了一份法官寄语,从情、理、法三方面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并希望他们能对生活怀有希望,重新过好自己的生活,让这个家庭的悲剧就此画上句号。

  宣判在当天上午十点半开始,由于身体原因,法庭允许大女儿坐着听完判词,当宣读完判词后,我对着她说了一句:“今天是儿童节,这个判决是送给你儿子最好的礼物。”听完这句话,她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而我也在这一刻,终于可以舒出一口长气了。

  法官寄语

  亲情,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感情之一,因为亲情,人们甚至可以直面生死。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人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法律,是严肃的社会规则,不管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必须要受到惩罚。三被告人,由于你们对法律的无知,自以为帮助亲人解除痛苦的行为,却严重地触犯了刑律,法律必须要给你们相应的惩罚,为社会树立正确的行为标杆。

  面对你们这个已经伤痕累累的家庭,任何人都不忍再将家庭成员的痛苦拖入深渊。诚如庭上所言,当你们站在法庭上,可能只有冰冷的感觉,但要相信人们的内心是有温度的,无论是对你们的行为表示谅解的亲人,动容的检察官,还是坐在审判席上的司法者。

  今天法庭对你们做出上述判决,希望你们能珍惜这个机会,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在考验期内好好表现,并在以后的日子里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遵纪守法,快乐生活,以弥补你们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

  斯人已逝,生者如斯,对亡者最好的祭奠就是生者好好的生活。希望你们能放下思想包袱,把眼光望向前方,过好自己的生活,让逝者也能得到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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