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兵役登记通告: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享优待

2019-01-11 17:14 来源:半岛+

  1月11日,青岛市政府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关于兵役登记的通告。

  通过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青岛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凡常住户口在本市,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男性毕业生(以下统称适龄公民),均应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或学校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但未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在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以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并已领取兵役登记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兵役登记证,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各镇(街道)、村(居)、高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兵役登记站,其中各镇(街道)、村(居)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集中受理兵役登记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具体登记时间以各镇(街道)、村(居)、学校兵役登记通知为准。

  通告要求,各区(市)征兵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接受市民咨询。

  兵役登记期间,各区(市)征兵办公室和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办理预征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将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优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并按时到指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登记表。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在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登记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所在地武装部对其进行兵役法规教育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拒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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