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21时05分,青岛开发区交警三中队民警在同江路与衡山路执勤,对一辆沿着同江路由东向西行驶鲁B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慌张。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声称未带驾驶证。对话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有饮酒嫌疑,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核实,该驾驶员黄某所持为C1驾驶证,是不能驾驶半挂车的。据黄某讲,他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接到通知坐公交车到场站开半挂车,准备拉货送往码头。
日前,黄某因未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记13分、罚款705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