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个工作日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新年新气象的正能量当中时
朋友圈里,有一群人却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就是……
朋友圈代购
今天也是电商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原本是这种画风的他们▼
突然转变了画风
闻风而动各显其才
在新年的第一天,给大家带来了最精彩的表演▼
???
请问你们是
集体报了美术培训和考研英语班吗?
新的《电子商务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但是各大平台
对代购的监管没有出具体细则
导致很多真真假假的版本流传在代购圈里——
比如,敏感字眼交易双方封号
不能微信直接付款
再比如,朋友圈限流和降权
于是,摸不清具体政策的代购们
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虽然之后代购们何去何从无人知晓
但可以肯定的是
他们都是被代购耽误了的画家
初级画手版▼
“你们这个水平是要被同行淘汰的啊”
进阶画家版▼
“你们经受住了时代的考验”
神笔马良版▼
“改行吧,做代购委屈你们了”
英文专八版▼
为了避开敏感文字
全部外文产品广告宣传▼
不会几门外国语言也当不了代购了!▼
文学家版▼
除了外语广告词以外
就是各种脑洞的神文案了▼
万万没想到
朋友圈代购
居然成为了我2019年第一股快乐源泉
不过
快乐归快乐
我们还是建议大家
做遵纪守法的好卖家
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正式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从1月1日开始,无论是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 ↓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还涉及时下争论颇多的“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退押金难”等问题。
可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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