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第一天,代购们居然刷爆朋友圈…你们都是神笔马良

2019-01-02 15:03 来源:爱青岛

  2018年第一个工作日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新年新气象的正能量当中时

  朋友圈里,有一群人却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就是……

  朋友圈代购

  今天也是电商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原本是这种画风的他们▼

  突然转变了画风

  闻风而动各显其才

  在新年的第一天,给大家带来了最精彩的表演▼

  ???

  请问你们是

  集体报了美术培训和考研英语班吗?

  新的《电子商务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但是各大平台

  对代购的监管没有出具体细则

  导致很多真真假假的版本流传在代购圈里——

  比如,敏感字眼交易双方封号

  不能微信直接付款

  再比如,朋友圈限流和降权

  于是,摸不清具体政策的代购们

  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虽然之后代购们何去何从无人知晓

  但可以肯定的是

  他们都是被代购耽误了的画家

  初级画手版▼

  “你们这个水平是要被同行淘汰的啊”

  进阶画家版▼

  “你们经受住了时代的考验”

  神笔马良版▼

  “改行吧,做代购委屈你们了”

  英文专八版▼

  为了避开敏感文字

  全部外文产品广告宣传▼

  不会几门外国语言也当不了代购了!▼

  文学家版▼

  除了外语广告词以外

  就是各种脑洞的神文案了▼

  万万没想到

  朋友圈代购

  居然成为了我2019年第一股快乐源泉

  不过

  快乐归快乐

  我们还是建议大家

  做遵纪守法的好卖家

  所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正式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从1月1日开始,无论是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 ↓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还涉及时下争论颇多的“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退押金难”等问题。

  可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爱青岛综合整理,部分内容来源人民日报等,图片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857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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