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烟台、临沂通报15起典型案例

2019-01-02 08:54 来源:大众日报

  青岛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大湖街道食药所四级主任科员王恩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王恩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酒、购物卡,共计价值4484元。王恩珍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市北区市场建设服务二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孙金玉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6年6月,孙金玉违规决定为班子成员李传刚、姚道迎、滕明发放燃油补贴,至2018年3月共发放4.41万元;其还存在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上述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黄岛区综合执法局灵山卫执法中队中队长宋倬波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宋倬波任薛家岛、灵山卫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价值4000元。宋倬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莱西市水集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泳霖借操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潘泳霖邀请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婚宴,并收受礼金共计8040元。潘泳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住院管理科科长杨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杨鑫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期间,于2009年至2013年的中秋节、春节,多次收受某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王某给予的振华购物卡,面值共计4000元。杨鑫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杨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福山区东厅街道东厅居民区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张世贤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张世贤任职期间,于2016年春节前违规给居民区党员、居民代表发放补贴共计20400元。张世贤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张世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龙口市新嘉街道计划生育宣教中心主任兼中村工作片片长田少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田少军于2018年10月14日为儿子在某酒店举办婚宴,10月21日再次宴请,两次违规宴请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共28人,并收受礼金31800元。2018年12月,田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海阳市朱吴镇上院口村党支部书记栾绍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2月3日,栾绍军在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宴请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9人并收受礼金1800元。2017年12月,栾绍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四风”方面典型问题

  1.蓬莱市原大辛店镇城管中队时任负责人陈大政等人对处理非法建设履职不力、对待群众作风蛮横的问题。2016年初,蓬莱市大辛店镇乐地村村民张治军在东黄家村承包地内违法建设,群众多次举报,一直未得到处置。该问题在作风大改进活动中被公开曝光。原大辛店镇城管中队时任负责人陈大政,对此情况不报告、不处置,且涉及其他违规问题,受到党内除名处理;大辛店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杨正海,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该违法建设,对待来访群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蓬莱市国土资源局大辛店分局负责人包前兴,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该违法建设,且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冷横硬”、作风粗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地村党支部书记张治学违反法律法规,参与投资该违法建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黄家村党支部书记黄举业、时任村委会主任范庆,对该违法建设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莱山区教体局职成教科负责人慕丽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慕丽红在汇编《莱山区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办事指南》过程中,没有结合实际,机械照搬上级文件,将民办教育机构设立流程的4种情况,简单汇总在一张纸上作为办事指南,致使办事群众对所需提供材料不明晰,增加了群众负担。该问题在作风大改进活动中被公开曝光。慕丽红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牟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于建政、一中队副中队长初笑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以来,于建政、初笑辉对群众反映富丽紫金山庄小区南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多次进行现场检查,一直未明确该问题是否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影响后续处置工作开展。该问题在作风大改进活动中被公开曝光。于建政、初笑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莱阳市古柳街道建委主任吕仁松等人对处理非法建设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以来,古柳街道李格庄村村民孙某等人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二层住宅楼,群众反映多次,一直未处理到位。该问题在作风大改进活动中被公开曝光。吕仁松作为莱阳市古柳街道建委主任,未及时发现该违法建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祖彬作为莱阳市国土资源局古柳国土所副所长,未及时发现李格庄村的违法占地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古柳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孙鹏飞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城管大队规划中队原负责人于德生,对该问题查处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2018年11月,莱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孙某等人依法进行了处理。

  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兰山区枣园镇郑庄村党支部书记郑新春等人套取并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郑新春任枣园镇郑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村主任郑兴义(非中共党员)商议,指使村报账员侯艳静,通过虚列支出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39200元私分,其中村“两委”6名成员及侯艳静每人分得5600元。2018年5月初,郑新春等人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18年10月,兰山区纪委监委给予郑新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侯艳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郑兴义辞职。

  2.罗庄区高都街道高都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宝杰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7年8月,陈宝杰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街道办事处从事还建社区拆迁工作中,为骗取拆迁补偿款用于村集体开支,将本村无主的空闲地虚报为村民的宅基地,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7万余元。2018年11月,罗庄区纪委给予陈宝杰开除党籍处分,并严肃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费县费城街道观月城村月庄自然村会计王文建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王文建以其父母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共计60.34亩,套取小麦直补款7500余元。2018年10月,费县纪委给予王文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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