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上合观察员国

2018-06-03 18:21 来源:QTV-1-今日

  在上合组织大家庭中,还有4个观察员国。那么什么是观察员国?他们又是如何参与上合组织活动的呢?来看今天的《上合知多少》。

  按照国际惯例,观察员国中的“观察”是双向的:一方面,观察员国可以观察它所参与的国际组织,以决定是否加入;另一方面,国际组织也会对观察员国进行观察,以决定是否批准其加入。通常,得到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地位,是向成为该组织成员国迈出的第一步。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国家或组织可以申请获得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但首先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要尊重成员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平等,第二要承认上合组织的宗旨、原则及活动。经批准后,观察员国或组织可以参加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的公开会议,列席外长理事会和各部门领导人会议的公开会议。在经过会议主席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观察员国或组织还可以参加上合组织各机构职能范围内问题的讨论,但没有表决权,而且也不能参与上合组织文件的起草和签署。

  目前,上合组织一共有四个观察员国,分别是蒙古、伊朗、阿富汗和白俄罗斯。

  蒙古在2004年获得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是最早的一个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家。

  伊朗史称波斯,素有“欧亚陆桥”和“东西方空中走廊”之称,在2005年成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

  阿富汗在历史上被称为通向南亚大陆的“锁钥”,2012年得到了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

  位于欧洲中心的白俄罗斯是一个内陆国家。2015年获得观察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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