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6号),莱西市副市长赵希胜做客《行风在线》,市民张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了他的苦恼,张先生表示,他买的二手房因为没有土地证过户不了,必须要让去世的原房东来办理。“房东去世这么多年了,我上哪找他签字去?”张先生无奈的说。
过户需要去世的原房东签字
莱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凌云在下线后,联系到了张先生,李凌云跟张先生解释说,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这是国家规定,并不是故意制造障碍。”李凌云解释说。
通过调取资料后,工作人员发现,当时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原房东就已经去世了,也出具过死亡证明。当时是由家属签字进行的确认。基于这种特殊的情况,李凌云也有了解决办法。
情况特殊可公示后完成确认
李凌云说:“房产土地证合一后,我们这里也可以收到张先生的资料,我们将把张先生的资料进行公示。”据李凌云解释说,资料信息显示,张先生买房时资料比较齐全,他们可以在网站等公开信息的地方,进行土地这块土地类型变化的公示,大约1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除了签字这一关外,工作人员还告诉张先生,要交三千元的办理费,不交就办不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国土资源局:“三千元是土地出让金”
李凌云解释说,张先生购买的是房改房,房改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原来,按照规定,国有划拨地是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的。2010年莱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莱西市公有住房土地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公有住房上市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李凌云说,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后,土地类型就会从划拨土地变成出让土地,这样就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至于金额问题,李凌云解释说,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国家是有规定的。所以,张先生的划拨地想要过户,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只有在房子进入市场,要交易的时候才会缴纳。所以张先生的邻居并没有缴纳这一费用,也不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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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