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议案》
提出时间:2010年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内容:
受现代大众流行文化的不断冲击,民间文化市场逐渐萎缩,其从业者的收入普遍较低甚至无以为继,再加上没有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因此建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落实情况:
我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了“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文化艺术、民俗节庆和传统体育竞技作为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门类;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重新审查认定工作;积极扶持一批重点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积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习场所,扶持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并在第五个“文化遗产日”期间,精心组织了10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关于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的议案》
提出时间:2010年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内容:
议案提出,部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议案提出,要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发展海洋牧场,以实现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海上娱乐及海水增养殖发展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落实情况:
我市已启动的5处人工鱼礁建设,2010年完成礁体投放15万方,累计投放礁体数量达到45万方,增殖参、鲍苗种500万只;配合海洋牧场建设,青岛市大力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编制完成了《青岛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划》,并在胶州湾、古镇口湾、崂山湾等重点海域,加大对虾、海蜇、牙鲆、梭鱼等优势水产苗种放流力度,加快渔业资源修复。根据市“十二五”规划,2015年前将在全市建设8处人工鱼礁区。其中,增殖休闲型人工鱼礁5处,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3处,每处鱼礁区规划面积300公顷,投资金额2.8亿元。逐步形成以人工鱼礁为载体的青岛近海规模化海洋牧场。
《关于加强我市房屋专项维修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尽快出台〈青岛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案作为一件大会议案
提出时间:2011年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内容:
议案提出,部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无着落,维修成了“老大难”。议案中建议,尽早制定并实施我市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议对包括商品住宅、已售公房、各类公共建筑物实行一个机构统一管理的模式,加强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落实情况:
去年3月1日实施《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品房屋的购房人应当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屋预售合同时,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应当将未出售房屋及拆迁安置房屋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