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委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根据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2月召开,党代表共600名。
市委确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共600名,由全市11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市委提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妇女代表比例要比上次党代会有所上升,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要适当下调,少数民族代表比例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保证。
市委要求,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有关指示精神。要严格考察审核,尤其注重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风情况、工作表现、群众威信和议事能力,注重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机关的意见,保证代表的纯洁性。
市委强调,各选举单位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要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执行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